一、培训目的
就学校心理咨询理论与实务,对学员进行系统的专门化培训,使之在作为学校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的个人素质、理论修养、咨询技能和咨询研究等方面,达到基本的专业要求,符合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条件,初步胜任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工作,以促进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专业化建设,保证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健康、有效的进行,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入发展。
1、具有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的个人特质,心理健康,乐于做一个成长型的人;
2、具备学校心理咨询员应有的咨询理念和咨询理论修养;
3、掌握学校心理咨询的基本模式和方法,具备处理学生成长性和一般适应性心理问题的个别和小组咨询的能力。
4、具备对学生心理卫生进行群体和个别评估的知识和能力,能及时发现和转介需要深入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学生。
5、能配合校外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机构对有较重心理障碍的在校学生进行协同治疗。
6、具备一定的学校心理咨询研究能力。
二、培训内容
由主干课程、专题课程、专题讲座和实践课程组成,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心理咨询员的个人成长;
2、学校心理咨询的基本理论研习;
3、学校心理咨询的主要方法和技能训练;
4、学校心理咨询实习与督导;
5、学校心理咨询的研究方法研习;
三、培训方式
1、30-40名学员的小班培训;
2、业余培训,每周集中一天6课时,假期适当集中,共282课时,2学期完成;
3、采用心理咨询专业特定的多元化方法,进行综合训练;
4、师资为本地高校、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机构的专家,适当聘请外地的知名专家;
5、主要考核内容:个人成长报告、专题学习心得与论文、课堂演习评估、实习督导评估、个案报告评估。
6、培训计划的实施由南京市教委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小组进行专业监督。
四、学员甄选
1、学员由学校根据专业要求推荐,认真填写推荐表;
2、专家面试,进行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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