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据南京市教育委员会[宁教德(2001)6号]文件精神及附件内容,制订本评估方案。
二、本评估方案的评估要求是合格心理咨询室的基本标准。
三、评估方案:
(一)、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建设30%
1、校心理咨询室有专用场地,设在方便学生进出的地方,不宜设在学校教学中心区。仅得6%
评分:有专用场地记3分,位置合适记3分。
2、咨询室内部环境舒适、温馨、宁静、保密、安全。6%
评分:内部环境舒适,温馨,宁静,记3分;内部环境保密,安全,记3分。
3、咨询室配备一定的学生心理健康阅读资料,心理测验量表,心理档案管理薄册。8%
评分:有学生心理健康阅读资料,记2分;有心理测验量表,记3分;有心理档案管理薄册,记3分。
4、咨询室配有1个专职(主要负责)咨询员,有2名以上兼职咨询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接受过市级以上专门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市级资格证书。10%
评分;人员配齐,记5分;接受过培训,记2分;取得资格证书,记3分。
(二)学校心理咨询室的管理20%
5、有校级领导分工负责心理咨询室的工作。3%
评分:有领导分工负责,记3分。
6、心理咨询室有学期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计划之中;期终,有工作总结。6%
评分:有计划,记3分;有总结,记3分。
7、心理咨询室有专项经费保证。5%
评分:有经费,记2分;经费充足,记3分。
8、心理咨询室开放接待时间每周不少于8小时。6%
评分:少于4小时,记0分;4小时以上,记2分;6小时以上,记4分;8小时以上记6分。
(三)学校心理咨询室的职责。30%
9、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8%
评分:定期检测,记4分;有档案,记4分。
10、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和教师宣传心理健康知识。4%
评分:经常做到,记4分;偶尔做到,记2分;做不到,记0分。
11、对轻度适应不良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6%
评分:基本做到,记6分。
12、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心理咨询机构。6%
评分:基本做到,记6分。
13、定期向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及时提出改进学校教育工作的意见或建议。6%
评分:提供信息,记3分;提供意见或建议,记3分。
(四)心理咨询员的工作20%
14、咨询员在咨询过程中,严格遵守《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准则》。10%
评分:基本做到,记10分。
15、咨询员按咨询专业需求做好情况记录及资料保存。5%
评分:做好情况记录,记3分;做好资料保存,记2分。
16、咨询员注重自身成长,加强学习,认真参加专门培训单位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业务水平。5%
评分:基本做到,记5分。
(五)有以下情况予以一票否决
17、心理咨询室没有专用场地的。
18、心理咨询室没有专职(主要负责)咨询员、或者专职(主要负责)咨询员没有经过专门机构培训的。
19、心理咨询室每周开放时间少于4小时的。
20、心理咨询室没有心理健康档案的。
21、心理咨询员的咨询工作严重违反《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准则》的。
(六)总分达 分以上为合格心理咨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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