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网手机WAP浏览支持 今天是:
 | 网站首页 | 信息中心 | 研究中心 | 辅导中心 | 家教中心 | 资源中心 | 咨询中心 | 调查中心 | 留言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网 >> 文章中心 >> 资讯中心 >> 管理规章
专 题 列 表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实小
· 南京市三牌楼小学
· 南京市孝陵卫中心小学
· 南京市鼓楼区第一中心小学
· 南京市考棚小学
· 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小学
· 南京市秦淮区第一中心小学
· 南京市瑞金北村小学
· 泰兴市心理健康教育
· 湖北省沙洋师专附属小学
相 关 文 章
· 没有相关文章
最 新 热 门
· 影响中学生心理[1569]
· 中学心理健康教[1933]
· 培养健康有益的[2153]
· 保持心理平衡八[2896]
· 不随便说“随便[2871]
更多
最 新 推 荐
· 中小学生学习动[41]
· 教学与辅导中应[38]
· 童话剧巡回演出[523]
· 关于开展2005年[2194]
· 溧水县2005年心[1132]
更多
学生心理危机监护分级预警制度          【字体:
学生心理危机监护分级预警制度
作者:吴文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1  

  苏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以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关注所有学生的身心健康,是每 一位教职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学校心理发展中心面向全校学生和教师,负责全体学生心理健 康维护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为更有效地发挥全体教师和干部对学生心理监护的作用,有效地 发挥心理教师的专业作用,保证全体学生得到全体教师及时的心理支持和心理监护,特制定 本制度。
  一、 “学生心理危机监护”指着眼于全体学生在校内的心理状况的监护,尤其是对心 理危机学生的监护。
  1、“心理危机”特指学生在遇到某一事情或境遇后,无法用自己的资源和能力去应付 和解决,而出现情绪情感、认知和行为方面的功能失调,比较极端的表现是自杀、轻生,他 伤等,会给学生的成长及家庭、学校、社会带来较大的损失和影响。“预警”指当发现学生 出现心理危机及心理问题时,各级相关人员要预先发出警报,并给予及时的保护和干预。
  2、 不同的学生因其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和生活状况不同,在面临危机时的表现也各不 相同,有明显的个性差异。但也会有一些规律性的表现和特征。如:
  A)个性较为内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较重,遇到一些问题不愿或无处向他人 诉说;或个性过于暴躁,易怒者;
  B)近期家庭及学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家庭中有迁居、父母及亲属出现变故 、家庭经济状况改变;学校中是新转学、开学或学期结束、因犯规而受批评、人际矛盾、遭 受失败等;
  C)近期在学校言行和情绪表现有些异常,比如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或更加封闭 、沉静、沉默;作文或作业中、与他人交谈中常谈到与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 外向的突然变得内向,不与人交流,有暗自流泪或与其它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
  D)成长经历中有过轻生的记录,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者;
  E)在学校和医院门诊心理测试中抑郁倾向较高者、有狂躁倾向及反社会型边缘人格特 点者。
  3、处于危机情况的学生最需要的是周围人的支持与理解,一般处理危机情况需要的是 :
  A)、先表达对其状态的理解与认同,给予情感上的支持,得到其信任;
  B)、然后与其讨论问题的改变和解决方法,或向其最信任的人转介,或向专业的心理 咨询辅导人员、机构转介,给予有效的干预。在问题处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保护当事人,遵 守保密原则,及时通报家长及有关人员,给予看护。
  二、学校学生心理危机监护系统包括三级监护。
  一级是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的监护,是距离学生最近和最容易了解学生情况,能给予 最及时保护的监护人;二级是各年级组、教研组、学校科室领导的监护,对所管理范围内学 生的整体状况进行把握,容易调动各种力量给学生以及时的监护;三级是心理教育中心心理 专业教师的监护,能给予科学与专业的心理干预,并决定是否向有关医疗机构和人员转介。
  1、 各级心理监护的职责是:三个“及时”: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面临的变化和危机; 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情况等,“及时”的涵义是:发现学 生异常情况后,要在1小时内,向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即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接到汇 报的有关人员,要在1小时内,制定相关措施,实施干预,在48小时内校内干预无效的,要 向学校领导及时汇报,与家长联系,共同协商转介。
  2、 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自我心理保健和自觉求助的教育,学生发现处于 危机同学问题后,应及时报告老师,尽量不将其带到这种干预中来,以保证学生正常学习。
  3、 加强对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与家长建立经常联系与沟通,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
  4、 由三级监护和预警组成了我校学生心理监护系统,并与家庭、学生共同形成对学生 在校内的心理保护网络。(网络图如下)
  三、 此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要组织教职工学习和培训,并制定相关措施给予落实。

(执笔:苏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吴文君)

文章录入:pyj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学校心育教研组工作规范(试行)

  • 下一篇文章:没有了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