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区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各直属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6日(星期三)~12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秦淮区教师进修学校(长白街2-1号,乘1、4、7、30、31、44、46、49、304等路公交车在夫子庙站下,往白鹭洲公园北大门方向步行约五分钟即到。)
3、报名条件: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均可报名——①、凡我市各中小学(含职校、中专校)、幼儿园从事或有志于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并参加过由市教育局认可的按照《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方案》举办的培训班,修满162课时,成绩合格且结业者(带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参加国家劳动部举办的心理咨询员培训且取得三级咨询员以上证书者(带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普通高校心理系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历者(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学校心理咨询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均可报名——①、符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条件,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学校出具证明),参加过市教育局认可的按照《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培训方案》举办的培训班,修满282课时,成绩合格且结业者(带结业证件和复印件);②、参加国家劳动部举办的心理咨询员培训且取得二级咨询员证书者(带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普通高校应用心理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且有二年以上(含二年)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经历者(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4、报名手续:
①、提交个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②、报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需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案、心育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以及“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申报表”(一份,需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报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需提交:个人成长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个别(心理)咨询报告、小组(心理)咨询报告、两年以上心理咨询工作经验(学校出具证明)以及“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认证申报表”(一份,需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③、缴纳评审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00元
学校心理咨询员:200元
若有需要《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讲义》者,另交讲义成本制作费15元。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宝淮 86624757、52307723
备注:报名表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网(www.njxljy.com)或南京市教科所网站(www.njjks.cn)的“心育指导”栏目中下载。
南京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认证申报表
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申报表
个人成长报告撰写说明及封面
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撰写说明及封面
个别(小组)心理咨询报告撰写说明及封面
南京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工作处
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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