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浦口区教育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浦口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浦口区教师进修学校积极努力,晓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决定将南京市第五届学校心理咨询员专业培训班放在浦口开办,现报名工作已全面启动。该班预定招收40名学员,额满为止,报名对象以江北为主,其他区县有意者也可报名。现将浦口区教育局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校的招生通知内容上传如下。
关于举办南京市第五届学校心理咨询员专业培训班(浦口班)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三年内在我市80%的中小学要建立合格心理咨询室的决定及市局宁教德[2000]12号、[2001]5、6号文件精神,我市中小学合格心理咨询室,至少应有一名取得市教育局颁发的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的咨询员,而申请资格认证的学校心理咨询人员,必须接受市教育局认可的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符合文件规定范围和课时的系统培训。
为确保实现三年内我区80%的中小学建立合格心理咨询室的目标,并促进我区学校心理咨询员队伍的专业发展,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我局决定与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所(南京市教育局授权的学校心理咨询员专业培训机构,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主持单位)联合举办 “南京市第五届学校心理咨询员专业培训班(浦口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全区凡现已通过南京市中小学合格心理咨询室验收和2007年申报参加合格心理咨询室验收的学校均须安排专人参加培训,每校1人。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者,学校应优先推荐。其它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原则上不放在本届进行,如有特殊需要,也可申请报名参加。
2、培训时间:学制1年,上课天数共45天,总计350学时,07年春、秋季两学期完成;具体上课时间一般为隔周周五和周日全天;部分培训内容安排在暑寒假进行。开学首次上课封闭培训3天,本届培训结束前封闭培训3天。该班开办时间另行通知。
3、培训内容:根据心理咨询员专业要求,按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培训计划设置课程,总体分为学校咨询理论、学校心理咨询实验室、学校心理咨询员个人成长和见习督导四大块。具体内容涉及必要知识和理论背景、相关咨询理论、个别和小组咨询技术、个人成长、儿童青少年咨询模式及方法、学生典型心理问题的处理、实务见习与督导等内容。课程内容与主讲教师均由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所统一安排。
4、培训方式:采用当前心理咨询员培训的专门模式,进行小班参与式培训。
5、培训地点:浦口区教师进修学校(封闭培训地点另行安排)。
6、结业要求:完成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南京市教育局认可、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所签发的专业《结业证书》,获得此证书者方具备资格参加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通过者,颁发由南京市教育局签发的“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
7、培训费用:每学期培训费及资料费1500元,两学期共计3000元,其中2500元原则上由个人承担。根据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凡取得“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者,市教育局将按每人2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请各校接此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选派专人参加,并积极协助市、区相关培训部门做好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参培学员报名表(附件)填好后于4月8前报至浦口教师进修学校(江浦校区)培训处季萍老师处,(其他区县教师报名截止日可延至4月12日),联系电话58884132,邮寄或传真均可,邮编211800,传真号58280269。联系人:季萍、赵团山(58280279)。
浦口区教育局
2007年3月26日
(下页附报名表)
附件:
南京市第五届学校心理咨询员专业培训班(浦口班)
报 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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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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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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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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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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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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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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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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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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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是否从事咨询工作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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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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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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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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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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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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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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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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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此表填好后,请于4月12前报到浦口区教师进修学校(江浦校区)培训处季萍老师处,联系电话58884132,邮寄或传真均可,邮编211800,传真号58280269。联系人:季萍、赵团山(582802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