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南京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创建工作的通知》(宁教宣德[2007]24号)精神,在申报学校自查、所属区县教育局初评及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检查评估组对照检查评估条件和标准,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符合一个、命名一个”的原则,逐一对申报市示范心理咨询室的学校心理咨询室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评估。经评估,认定南京市第一中学等22所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的心理咨询室为“南京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名单附后)。市示范心理咨询室实行有效期制,有效期为五年,即:2008~2012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评估和认定。在有效期内,凡有一票否决情况并经查实者,一律取消示范室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示范心理咨询室。
各相关学校要以更加负责、敬业和开拓进取的精神,更加科学、勤奋、精业的态度,进一步关注并优化本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并充分发挥示范功能和示范作用,引领本区域阵地建设。各区县教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重视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并将之作为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教育名城”、“全国重要科教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全市师生和谐发展,推动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南京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2008~2012年)”学校名单
南京市教育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抄报:省教育厅、市文明办
附:
“南京市学校示范心理咨询室(2008~2012年)”学校名单
(22所)
1、南京市第一中学;
2、南京市中华中学;
3、南京市建宁中学;
4、南京市第三十四中学;
5、南京市第十三中学;
6、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科利华分校;
7、南京市第五十四中学;
8、南京市梅园中学;
9、南京市珠江路小学;
10、南京市琅琊路小学;
11、南京市宁海中学;
12、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
13、金陵中学河西分校;
14、南京市莫愁中等专业学校;
15、江宁职业教育中心;
16、南京新港职业学校(尧化校区);
17、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
18、南京实验国际学校小学一部;
19、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
20、南京市六合区实验小学;
21、南京市九龙中学;
22、南京市浦口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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