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所
南京市第七届学校心理咨询员专业培训班
(南京市教育局授权并委托开办)
招 生 通 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强化队伍建设以适应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学校心理咨询室专业队伍建设。根据南京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受市教育局委托,举办本期培训班。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期培训班坚持小班化教学,招收学员40名。
现将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培训时间:学制1年,2008年春季和秋季两学期完成;具体上课时间为间周周五和周六全天;开学首次上课封闭式培训三天,结束前封闭培训三天。
2. 培训内容:根据心理咨询员专业要求,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培训计划设置课程,总体分为学校咨询理论、学校心理咨询实验室、学校心理咨询员个人成长和见习督导四大块。具体涉及必要知识和理论背景、相关咨询理论、个别和小组咨询技术、个人成长、儿童青少年咨询模式及方法、学生典型心理问题的处理、实务见习与督导等内容。
3. 培训方式:采用咨询员培训的专门模式,进行参与、体验式培训。
4. 培训地点: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所(地址:南京市北圩路41号)。
5. 结业:完成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发给两个证书:
(1)南京晓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证书》;
(2)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所签发的专业《结业证书》,获得此证书者具备资格参加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认证。
6. 费用:每学期学费及资料费1250元,共计2500元(不含封闭式培训和考察所需基本费用)。(另:经过资格认证获得南京市学校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者可获南京市教育局专项经费奖励资助)
7. 报名及录取:学校推荐,填写报名表,于2008年3月10日前寄至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所:南京市北圩路41号(邮编:210017);联系人:沈红;电话/传真:86569202。我们将在3月21日前寄出正式录取通知或电话通知录取,请有意参加者注意查收。
8. 报到与上课:见正式录取通知。
南京晓庄学院心理健康研究所
200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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