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老师”工作站——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是由南京市教育局主办、南京晓庄学院承办,为本地区青少年提供专业心理服务的公益性机构。主要通过24小时热线、面询、危机干预和心理辅导流动服务站等形式为本地区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009年5月,工作站完成了三期扩建改造工作,业务量成几倍的增长,现有的专业志愿者队伍已不能满足服务需求,需要扩充队伍。经研究决定,工作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线专业志愿者以更好地为青少年服务。
一、工作性质
1、专业性:志愿者的工作属于心理咨询领域,按心理咨询的专业伦理、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管理,包括接受培训和督导,参加有关研讨、交流活动。
2、志愿性:志愿者的工作属公益性工作,按志愿者规则管理。
3、公益性: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的工作是政府性的公益行为,纳入南京市教育局领导的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系统中进行。
二、招募范围
1、南京地区中小学心理咨询专业人员。
2、南京地区高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者。
3、南京地区医院临床心理工作者。
4、南京地区社会心理咨询专业人员。
三、志愿者条件
1、符合以下专业资格条件之一者:
(1)南京市教育局认证的学校心理咨询员;
(2)国家劳动部二级心理咨询师;
(3)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或临床心理学方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科生需要专业工作实践2年以上;
(4)高校/医院临床心理工作者。
2、愿意接受以下基本工作要求:
(1)志愿者的工作属于志愿性质;
(2)严格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关于心理咨询的道德伦理准则和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心理咨询的工作准则;
(3)接受培训与督导;
(4)不得与来访者建立除服务关系外的任何其它关系;
(5)不得将在援助中心接待的来访者,转入自己单位或其他个人服务关系,必须转介的按援助中心相应规定进行;
(6)需要不定时(根据工作站需要和志愿者可能)在热线值班接待,包括“陶老师”热线心理咨询;“陶老师”心理辅导流动服务站组织的到基层学校的咨询服务。值班时段有:上午8:00—中午12:00,中午12:00—下午4:00,下午4:00—晚上8:00;也可以从上午8:00—下午4:00。
(7)自行协调好本职工作和个人生活与志愿服务之间的关系,按协商排定的值班时间上班、下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3、身心健康。
4、单位领导同意。
四、招募办法
作为一项公益性专业服务,志愿者的招募完全遵循自愿原则。我们欢迎符合条件的热心公益服务的专业人员踊跃报名,同时请报名者仔细阅读志愿者条件,符合专业资格者请认真考虑志愿者的基本工作要求,认真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包括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能否做到按我们的工作要求参加服务。不要仅凭热情报名。
具体招募办法如下:
1、申请阶段
(1)填写“陶老师”热线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
(2)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3)请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申请表寄/送至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
地址:南京市北圩路41号 南京晓庄学院——陶老师工作站 收
邮编:210017 电话/传真:86569204 联系人:郑燕燕
2、审核考察阶段
(1)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专业水平以及专业伦理进行审核;
(2)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1个月内拟定面试名单并组织面试,确定录用志愿者名单,并通知本人及单位。
3、岗前培训与上岗
(1)将对录用者进行短期岗前培训,并签署志愿者服务协议;
(2)根据需要正式上岗服务。
我们热烈欢迎有志于青少年公益性心理服务的专业人士踊跃报名。
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
2009-10-20
附件一:“陶老师”热线志愿者申请表
“陶老师”热线志愿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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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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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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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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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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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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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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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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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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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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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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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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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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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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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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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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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办: 宅: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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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
业务工作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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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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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专职;□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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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 |
证书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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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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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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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培训背景 |
时 间 |
培 训 单 位 |
培 训 项 目 名 称 |
培训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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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实践情况 |
从事电话热线接待 年,共 小时;服务单位:
每周接待个案数: ;每周从事咨询时间: 小时
危机干预的经验:□ 否;□ 是(请说明):
是否能够进行电脑汉字输入:□ 否; □ 是 → 每分钟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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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作要求 |
1、热线接待员按志愿者的性质管理,属于公益性质;
2、按排定的值班时间上班、下班;
3、严格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关于心理咨询的道德伦理准则和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心理咨询的工作准则;;
4、接受培训与督导;
5、不得与来访者建立除服务关系外的任何其它关系;
6、不得将在援助中心接待的来访者,转入自己单位或个人服务关系,必须转介的按援助中心相应规定进行;
7、自行协调好本职工作和个人生活与热线服务之间的关系,保证在热线的志愿服务。 |
申
请
者
个
人
承
诺 |
我志愿参加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中心的“陶老师”热线的接待、以及“陶老师”心理辅导流动服务站的服务。并接受援助中心的工作要求,郑重承诺恪守咨询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中心”的工作准则进行工作。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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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1、申请者所填资料准确无误: □是,□否;
2、申请者在工作中能恪守职业道德: □是,□否;
3、单位同意支持并保证申请者参加援助中心志愿者工作的时间: □是,□否。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援助中心审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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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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