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年美国总统选举中,第二回合的电视辩论时,雷根阵营的班底们,对对手候选人孟代尔头上的照明设玩了点花样,使其在电视中出现的脸变得有点心术不正之状。 最近的电视辩论已渐走向作秀的状态,可是在电视辩论中候选人的动作、政论及辩论的胜负,都会左右候选人的形象,特别是从镜头中映出的表情影响最大。 由脸到额头、眉毛、眼睛及眼皮、鼻子及脸颊、嘴等三部份,我们来做个实验,看看到到底哪部份最能表达人的感情。 回答说最能表现「恐怖」及「悲伤」表情的是眼及眼皮的,有百分之六十七,而「幸福」的表情,则是在脸颊及及嘴巴的就占百分之八十九,再加上眼及眼皮就到了百分之九十九。 「惊吓」的表情,额头及眉毛的部份占百分之七十九,眼及眼皮占百分之六十三,而脸及嘴巴则占百分之五十二,「生气」的部份只得到百分之三十的认同,因为生气若不是看整张脸是很难知道的。 我们称这是「表现行动」,在这当中,表情是最能表现感情的部份。 由此实验可知由表情表现的感情,依脸部表情的不同,而有各种不同的表现。比方说感到幸福的表情,只要看脸颊及嘴角就可以知道了。反过来说,为了要正确的表现出幸福的感觉,一定要注意面颊及嘴角的变化。 用手将口捂起来是说谎的表示,由这个心理来看,说话时,一边笑一边捂起嘴巴的女性,就好像会把幸福的感觉藏起来似的。